2016年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16-06-03 09:15:11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新疆艺术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含大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830049

  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办公室0991-2554104(汉),2575210(民)

  美术系:0991-2552715 音乐系:0991-2555723舞蹈系:0991-2551001 影视戏剧系:0991-2552657文化事业管理系:0991-2560837

  招生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学院网址:www.xjart.edu.cn

  电子邮箱:xjartzsjy@126.com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院招生工作。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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