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6-06-20 10:17:48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

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传 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ua.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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