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05-24 14:33:2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2015年12月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发布《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做好201

 
   2015年12月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发布《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科类代码艺术文“3”,艺术理为“7”。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

  (二)编制招生计划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

  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必须分艺术文、艺术理编制2个专业代号,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内容、形式,具体详见:2016年山东省美术联考考试说明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5年12月16日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色彩基础。

  5.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6.划定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2016年1月11日后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7.统考成绩的使用。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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