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05-24 14:33:2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2015年12月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发布《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做好201

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4.考试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至2月29日。各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

  5.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考点进行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考点所在市招考办承办。各承办市要按照《关于2016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招考[2015]124号)的要求,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

  6.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经批准在山东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院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各院校要做好密钥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来山东省考点主持考试的招生院校工作人员,要携带学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山东省发给的密钥作为有效凭证。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山东省考点组织考试的,一律不予接待。

  7.考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派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报送考试情况

  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考办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2.专业测试全部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省内高校要将《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1)、《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见附件2)、加盖市招考办或学校公章的违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电子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5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五)发放合格证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各学校应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通知考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六)报送合格考生库

  1.省内院校于2016年5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6月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报送合格考生专业成绩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报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2.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报送专业成绩时要注意:一是报送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报送招生计划时的一致;二是若考生成绩可以在几个专业通用时,每个专业都要有该考生的成绩记录。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需关联考生专业成绩投档,对因招生院校报送合格成绩数据不符合要求而影响了考生投档或录取的情况,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3.对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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