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再投第二志愿。
艺术本科(一)梯度志愿模块与平行志愿模块同步投档录取。
26、艺术平行志愿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1∶1。考生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27、各批次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另行公布。
28、录取期间,高校应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本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
九、其他
29、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30、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招生院校,我省将不接受该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