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有志于从事艺术和设计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
1、我校开设了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8000元/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包装设计、品牌传播与设计和信息艺术设计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室内环境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环境装饰设计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玩具设计与产品设计 |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鞋服设计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影像与动画、数字出版、数字展示 | 
2、我校艺术专业校考成绩适用于艺术类各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并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专业录取依据。
三、招生计划
1、2015年我校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甘肃等13个省份组织艺术专业校考。
| 省份 | 河北 | 山西 | 黑龙江 | 江苏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 预分计划 | 30 | 30 | 18 | 16 | 43 | 15 | 20 | 30 | 55 | 60 | 20 | 10 | 30 | 
2、我校在辽宁、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份采用省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招生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
四、考试科目
1、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成绩为100分。
2、考生文化成绩采用各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文化考试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招生计划与考试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