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份 | 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各省艺术类本科综合成绩投档线 | 
| 湖北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63,音乐学535,舞蹈学208, | 
| 湖南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61.8;音乐学293.4; | 
| 山东 | 综合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文)273.8分; | 
| 河北 | 综合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258;音乐学210.22 | 
| 河南 | (文化/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306/205,音乐学303/105, | 
| 重庆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80.2,音乐学260,舞蹈学220.6 | 
| 四川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460,音乐学229.75, | 
| 安徽 | 综合成绩:音乐学594.4,舞蹈学633.7 | 
| 甘肃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79,音乐学203, |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湖北省文化成绩占50%,专业统考成绩占50%;其它省份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