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份 | 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线 | 
| 湖北 | 美术类547;编导类371;音乐学类532;舞蹈学类182 | 
| 河北 | 综合成绩:美术类264.38;声乐类249.28;舞蹈学136 | 
| 山东 | 文科文化308/专业185;理科文化293/专业185 | 
| 重庆 | 综合成绩:美术类279;音乐学292.868;舞蹈学233.13;广播电视编导359 | 
| 四川 | 文化:美术与设计类 385分、音乐学类 325分、编导类 430分、舞蹈类 260分 | 
| 河南 | 文化/专业:艺术文308/专业188;艺术理293/专业188 | 
| 湖南 | 综合成绩:美术类269.8;音乐学281.2;舞蹈学212;广播电视编导382 | 
| 甘肃 | 文化/专业:美术类273/210;器乐208/190;舞蹈类208/196;编导类372/210 | 
2016年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