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18-07-31 00:56:47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地方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院校代码:1059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培养包括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是桂林市金鸡岭校区、桂林市花江校区、北海市北海校区。应用型本科、高职(专科)各专业办学地点在北海校区。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分数级差,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每个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均为1分。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档案退回。
  第十四条 当考生投档成绩或投档成绩减去专业分数级差后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以下排序规则排出位次进行录取。
  理工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文史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五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专业分÷专业满分×100×6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40%。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的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合格要求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统考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第二十条 我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专业大类内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性别、应往届均无限制。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高职)的考生年龄要求在16-22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按学分收费
  新生报到时,艺术类专业预收12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预收5000—5500元/人·学年。
  2.应用型本科专业:物流管理专业7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7500元/人·学年。
  3.中外校际交流本科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工科类专业22000元/人·学年,管理类专业210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执行外方标准。
  4.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8500—9000元/人·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8500元/人·学年;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8000元/人·学年。
  5.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预科期间按学年收费:8000元/人·学年,升入普通本科专业后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
  桂林校区:学生宿舍分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和十人间,住宿费500—1550元/人·学年。
  北海校区:学生宿舍为八人间,住宿费11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七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提供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www.guet.edu.cn
  招生网址:www.guet.edu.cn/zs/
  咨询电话:0773-2290010(兼传真)
  举报电话:0773-2290659(兼传真)
  招生邮箱:zhaosheng@guet.edu.cn
  举报邮箱:jub@guet.edu.cn
  通信地址: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政编码:541004

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招生)介绍
  设计类专业(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五个专业)自2017年开始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产品设计专业
  一、专业概况
  学院自1985年起开办工业设计专业,2014年改称产品设计专业。本专业在办学中建立了模块化理论教学体系,包括“设计表达、审美文化、设计方法原理、设计方案实现”等四大模块。强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的培养;注重各教学模块间课程的衔接,组建与知识模块相适应的课程群组;采用项目式教学和任务驱动式教学的方法,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将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教学内容密切联系,进行产品从创意、设计、模型制作、完成产品设计报告书等一系列实践教学,落实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其专业定位是,立足广西、珠三角经济圈,服务行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产品设计理论知识,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系统的综合设计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产品设计、管理、科研及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产品设计专业人才应能达以下6项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
  1、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质: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设计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身心健康。
  2、审美造型及基础设计表现能力: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能了解人的审美观念,懂得美学原理,可以较好地解决产品设计中艺术表现问题的能力。
  3、扎实的专业设计表达能力:能合理地处理与组织基本设计要素(形态、色彩、材质等),熟练运用计算机软件、模型制作等手段表达设计构思。
  4、交叉的技术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及其交叉学科的技术理论知识,例如与产品设计、制造、使用相关的机械制造基础、材料科学、信息技术基础等理论知识,能进行整合创新设计。
  5、系统的综合设计能力:掌握由设计方法、设计程序、项目管理、设计研究等构成的系统设计理论知识,并能完成由产品设计分析到提出设计方案的全过程,具备产品开发和设计的综合设计能力。
  6、持续的知识更新能力:同步时代信息,紧跟技术革新,掌握先进的信息检索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发展趋势,具有同时代的设计潜意识和敏锐的设计判断力;具备知识获取和更新、自主学习,及一定的外语运用能力。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干学科:设计学。
  核心课程:设计概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速写、多维构成、设计方法学、设计制图、模型制作、产品设计基础、设计材料及工艺、工程技术基础、产品结构设计、人机工程学、产品设计Ⅰ、产品设计Ⅱ、产品设计Ⅲ等相关课程。
  主要实践性环节:按产品设计专业方向,将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教学内容密切联系,进行产品从创意、设计、模型制作、完成产品设计报告书等一系列实践教学,包括机械工程训练、专业认知实习、地域文化考察、计算机辅助造型综合设计、计算机辅助结构综合设计、设计实习、交叉设计与实践、毕业设计等。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标准修业期限4年,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一、专业概况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00年开始招生,是一门涉及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的高度应用性专业。其专业定位是,以技术与艺术交叉融合为体系基础,以服务区域新兴产业发展为己任,旨在为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视觉表达并兼具艺术素养的复合型高级设计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领域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与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面向广告设计、新闻出版传媒机构、图文制作公司以及相关企事业,从事图文设计与制作、产品包装、品牌设计、广告设计、策划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以及广告传播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术,围绕市场分析、广告传播语、视觉表现建构起完整的知识体系,具有系统应用知识和技术分析、处理和解决各种视觉传达的问题的能力。毕业时,学生应具备得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设计基础能力:熟练运用设计语言(形象、符号等)和现代设计手段(计算机工具、材料、工艺、技术等)表达设计意图,物化思维,设计出符合人们需求的作品。
  2、创新思维能力:具有超前的意识及创造性思维、能不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对课题具有提炼各种知识、信息,协调各类关系,符合信息化人才的素养。
  3、数字创意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使用平面设计相关软件,通过创新思维能力,运用平面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结合数字媒体等工具进行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及企业(VI)设计工作。
  4、综合实践能力:具有对市场的敏感,能策略性运用设计技术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现实需求,也具备自主创业的综合实践基本知识储备。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干学科:设计学、广告学、传播学。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色彩、设计素描、造型基础、设计概论、设计美学、视觉传达设计史、二维构成、多维构成、民族民间装饰图案、视觉编辑设计、计算机二维辅助设计、计算机三维辅助设计;印刷工艺实践;摄影摄像基础、字体设计、图形创意、综合表现技法、标志设计、海报设计、新民艺设计、包装设计基础、综合包装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营销学、商业广告设计、品牌整合设计、企业形象设计、新媒体视觉传达设计、数字传媒综合设计。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地域文化考察、模型制作、计算机应用、专业考察、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要求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1周。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修业期限:标准修业期限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8年内修完规定学分或更多的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环境设计专业
  一、专业概况
  环境设计专业于1995年开始招生,设室内设计与景观设计两个教学模块,是我院最受学生欢迎的专业之一。其专业定位是,立足广西、珠三角经济圈,服务行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环境设计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环境设计基础理论知识、设计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三方面综合素质,能在环境设计及相关领域从事设计、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毕业时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体合作意识,具备良好的科学态度和职业道德;
  2、具有综合运用环境设计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进行室内外环境设计与实践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3、具有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等手段准确表达设计意图,熟练掌握多种常用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施工工艺;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能够开展创新性方案研究与设计、创新性开发等活动;
  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和发展方向,掌握一门外语;
  7、具有文化艺术与跨学科知识素养,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干学科:设计学、建筑学、材料学
  核心课程: 建筑制图、建筑画技法、建筑设计基础、中外建筑史、中外园林史、装饰材料及其施工工艺、景观工程、住宅室内设计、商业空间室内设计、小型建筑设计、居住区景观设计。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地域文化考察、摄影实训、模型制作、计算机二维辅助设计、计算机三维辅助设计、建筑制图CAD实践、3D环境设计效果图实训、民居园林考察、社会实践、课程设计、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要求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1周。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修业期限:标准修业期限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规定学分或更多的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一、专业概况
  本专业前身为艺术设计专业中的服装设计与服装表演方向,2013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更名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涵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两种课程模块的专业,是一门涉及到服装设计、服装工艺制作、形象设计、营销管理、服装表演的综合性学科,着重培养学生在设计创新、艺术审美、设计实践、管理等方面综合的实际工作应用能力。专业已逐步形成以服装设计技术工程化为主,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化为辅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特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服装设计或服装表演,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或表演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行业的基本运作知识,能在服装设计领域、应用研究型领域或模特表演机构从事设计、教学、管理、表演、培训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理解服装设计的概念和原理、掌握设计方法、工艺制作技术以及服装表演技巧。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能善于与团队中的他人进行交流,有效协作,共同完成设计任务。
  2、具有专业的审美造型能力: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能了解人的审美观念,懂得美学原理,可以较好地解决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艺术表现问题的能力;
  3、具有扎实的设计表达能力:能合理地处理与组织基本设计要素(形态、色彩、材质等),熟练运用计算机软件、实物制作等手段表达设计构思;
  4、具有交叉的技术理论基础和管理能力:较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交叉的技术理论知识,包括与服装设计、生产、管理、表演相关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营销学、生产管理与经纪管理、心理学、材料学等理论知识,打好整合创新设计的技术知识应用基础;
  5、具有初步的综合设计能力:掌握由设计方法、设计程序、项目管理、设计研究等构成的系统设计知识,具有进行分析、提出设计方案,具备服装产品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6、具有前沿的设计创新理念:同步时代信息,紧跟技术革新,掌握先进的信息检索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发展趋势,具有同时代的设计潜意识和敏锐的设计判断力;
  7、具有持续的知识更新能力:具备知识获取和更新、自主学习,及一定的外语运用能力。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干学科:设计学、表演学。
  核心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二维构成、多维构成、中外服装史、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基础、服装设计、服装创意设计、服装工业制版、服饰品设计、服装材料与面料再造、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服装表演Ⅰ、Ⅱ、Ⅲ、广告营销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民族服装艺术考察、服装市场考察、摄影与摄像技术、服装工艺基础、成衣工艺、立体裁剪、计算机二维辅助设计、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要求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26周。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标准修业期限:四年
  授 予 学 位:艺术学学士
  动画专业
  一、专业概况
  我院于2002年开设动画专业,是广西最早开展动画专业教学的高等院系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在学科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动画设计有本科专业及数字媒体艺术硕士研究方,现已形成专业优势突出,与其他专业相互支撑的态势,同时也是广西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其专业定位是,服务数字媒体传播领域和地方文化创意产业,为地方文化建设发展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适应数字时代与信息社会发展,掌握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理论方法,具备动画创意表现、文化艺术创新及动画与数字媒体整合设计能力,面向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媒体传播领域进行动画相关的策划、设计、创作、推广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通过对动画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动画专业人才应达到以下7项能力与素质的要求:
  1、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了解党和国家文艺、宣传、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及电影、电视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绪素质、以及法制意识,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能善于与团队中的他人进行交流,有效协作,共同完成设计任务。
  2、专业的审美造型能力: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基础,有较好的中西方传统文化素质、文学艺术修养,懂得美学原理,可以较好地解决动画设计中艺术表现问题的能力;
  3、扎实的动画创意表达能力:能够合理运用动画表现基本手法、色彩理论及动画美学法则,熟练运用专业软件、模型制作等手段表达设计构思,使作品更好地反映时代与文化的特征的能力。
  4、具备动画创作思维与表达能力:掌握动画设计的程序与方法。掌握影视动画、计算机动画创作的理论和知识,掌握独立完成动画创作能力。
  5、与数字媒体综合设计创新能力:掌握动画与数字媒体整合设计知识,理解数字娱乐设计的基本概念和设计思想,结合动画、游戏与流行文化的发展趋势,进行数字娱乐产品设计的能力。
  6、前沿的设计创新理念:同步时代信息,紧跟技术革新,掌握先进的信息检索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发展趋势,具有同时代的设计潜意识和敏锐的设计判断力;
  7、持续的知识更新能力:具备知识获取和更新、自主学习,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干学科:艺术学
  核心课程:脚本与分镜、视听语言、音乐与配音、视觉影像设计、摄像与视频编辑、动画表现技法、创意短片、泛动画设计、整合设计、衍生品设计与展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设计实习、地域文化考察、模型制作、设计考察、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标准修业期限:3~8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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