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工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2016-06-12 17:04:32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1)艺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1)艺术设计类专业,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学、国际标准舞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如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有特别规定,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排序分数相同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原则上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学、国际标准舞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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