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音乐学院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2015-10-27 11:05:3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文化事业管理、工业设计):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
 
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文化事业管理、工业设计):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学(演艺策划)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B.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C.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学(演艺策划)各专业以专业成绩总分的顺序录取;B.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以高考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各专业以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2.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顺序录取。

  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单科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艺术史论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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