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4-07-28 10:30:0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a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b.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使用编导类省级统考成绩,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编导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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