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办法
2015-12-31 10:53:23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办法  (1)报考艺术类专业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a 生源所
  录取办法

  (1)报考艺术类专业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和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其余专业按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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