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016-05-24 17:16:33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

处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校考的高校,凡在考试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和程序,或因重大疏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下一年度在疆组织考试的资格,并商其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替考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高考1至3年的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28、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类各级学校为各艺术类影视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29、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30、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8750000

  传  真:0991-8752302 邮 箱:YYJ7616@163.com

  31、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传真:0991-4312920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略)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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