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的招生章程 择优录取。
(八)梯度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向招生学校投同批线上考生的档案。本批分两轮给学校投档:
第一轮: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二轮:对于经第一轮投档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不同志愿顺序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投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缺一补一的办法给学校补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艺术类“校考”第二志愿的投档,按学校提供的合格名单投档。
按规定须进行面试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以上程序规则投档。
对于经前两轮投档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将与招生学校协商,通过调整科类招生计划或适当降分办法补充生源。
十、录取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由省考试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状况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以我省公布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6个批次进行,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2日结束。
1。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队、公安、武 警和司法类院校;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学校;招收边防管理专业和侦查学专业的学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 学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安排在本批录取的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2日(其中,艺术类本科校考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采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2日)。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3日。
2。本科第一批录取学校:进入“211工程”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19日。其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9日。
3。本科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26日至29日。
4。本科第三批录取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8日。
5。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
需面试的公安类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3日。
招收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