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区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备注 |
北京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艺术(不限) |
522 |
518 |
本省综合分 |
福建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艺术(历史) |
551.6 |
551.5 |
本省综合分 |
河北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艺术(历史或物理) |
575.2 |
567.65 |
本省综合分 |
河南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艺术(文) |
500 |
494 |
文化分 |
湖南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艺术(历史) |
492 |
462 |
文化分 |
山东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艺术(不限) |
595.4 |
584.15 |
本省综合分 |
浙江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艺术(不限) |
554 |
531 |
文化分 |
各省录取分数计算公式:
北京:平行志愿投档分=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福建: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河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山东: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河南、湖南、浙江: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录取原则:
(一)对体检合格,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报考基本条件,且在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的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上述各专业录取,若分数相同时,将依次参考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实考分、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四)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若合格生源不足,则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