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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投档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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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视觉传达设计  | 
	
	 52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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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环境设计  | 
	
	 524.838  | 
	
| 
	 41  | 
	
	 产品设计  | 
	
	 523.625  | 
	
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美术统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