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科专业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计划 |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批次线 | |||
| 艺 | 视觉传达设计 |
2013-2015年综合分在京录取线分别为179、186、183, 全国排队录取线177、177、177。 2016年全国排队招生180人 |
- | 180(全国) | |||||
| 数字媒体艺术 |
2013-2015年为大类招生,综合分录取线分别为179、186、183。 2016年实行分专业招生 |
35 | |||||||
| 绘画 | 12 | ||||||||
| 动画 | 12 | ||||||||
| 摄影 | 12 | ||||||||
| 备注:1.艺术类文化课2013-2015年最低分为324、385、378分。 | |||||||||
2011-2013年录取规则
1.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线(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专业一试成绩合格
4.根据“专业二试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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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 |
校考专业成绩 |
×60 + |
文化成绩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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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专业合格线 |
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 |
(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5.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6.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7.专业校考成绩全国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2014年新的录取规则
1.文化课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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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 |
校考专业成绩 |
×100 + |
文化成绩 |
×100) |
|
校考专业合格线 |
生源地本科一批线 |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6.校考专业课成绩全国前20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