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我校有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六个本科专业在河南省按艺术本科A段录取。录取规则均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定艺术本科A段分数线,按照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动画设为一个专业组,在一个科类下统一排队投档录取。以上专业今年投档录取的最低分较去年均有提高,总体投档录取情况详见下表:
| 专业 | 科类 | 总计划数 | 第一志愿 | 百分比% | 录取 人数 | 录取综合 | 录取综合 | 
| 设计学类、动画 | 文科 | 123 | 358 | 291% | 127 | 353.2 | 304 | 
| 理科 | 59 | 69 | 117% | 59 | 344.5 | 259.6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科 | 29 | 71 | 245% | 29 | 390 | 374.8 | 
| 理科 | 23 | 42 | 183% | 23 | 396.2 | 362.8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山东、安徽、贵州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省份只需参加本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统考。
  在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优异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西、辽宁、江苏、山东、安徽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我校合格证;其他省份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美术统考,并达到相应分数线。
  在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优异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