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2015-09-02 15:38:5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二、学校代码:10082三、校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校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学校现设18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九、2013年招收的艺术类如下:

1、艺术类-美术

(1)、在河北省招生

全部使用河北省艺术类-美术联考专业成绩,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动画;美术学、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动画专业录取原则: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艺术类-美术在省外招生

组织部分省的艺术类-美术专业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4的比例发放“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备案。我校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为4月1日后,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根据报考我校的相关信息在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网上查询本人单科及总成绩(包括名次),其中专业名次为考生所在省份报考我校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全部考生的总排名,专业成绩查询网址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search_kscj.asp(查询时间为4月1日后);

考试科目:速写(满分100分)、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录取: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统考成绩应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美术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2、艺术类-音乐

艺术类-音乐(含声乐、器乐)只在河北省招生,使用河北省艺术类-音乐(含声乐、器乐)联考专业成绩,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招生专业: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在河北省招生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为非美术类,在河北省属于联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经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河北省部分高校联合共同测试,测试成绩几所院校共同使用,作为2013年高考录取的依据;

录取: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划定本科或专科合格线,发给相应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取得本科合格证者,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兼报本科和专科专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成绩。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关于报考具体信息详见:《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服装设计与表演类专业联合测试招生简章》,网址: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index.asp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在省外招生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为非美术类,在部分省份经审批同意后组织校考,考生依据报考条件进行报考,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4的比例发放“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备案。我校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为4月1日后,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根据报考我校的相关信息在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网上查询本人单科及总成绩(包括名次),其中专业名次为考生所在省份报考我校组织的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全部考生的总排名,专业成绩查询网址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search_kscj.asp(查询时间4月1日后);

录取: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美术(专科)

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使用河北省艺术类-美术联考专业成绩,招生计划、学费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同时艺术类-美术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录取原则: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新生全部在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唐山市)入学,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教学;

十、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艺术类(本科)学费为610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十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

十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新校区);

邮政编码:050000;

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传  真:0311-81669989;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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