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09-26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发布时间:2019-09-26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规范我校全日制普
发布时间:2019-09-26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普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
一、学院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部 委 码:11647 二、杭州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政编码:310018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
一、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标代码:11709 区代码:768) 2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2019年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发布时间:2019-09-19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发布时间:2019-09-19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