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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统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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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类(声乐)  | 
	
	 贵州大学  | 
	
	 六盘水、安顺、黔西南  | 
	
	 2015年1月12—13日  | 
	
	 2015年1月14-16日  | 
	
	 0851-511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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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师范大学  | 
	
	 贵阳、黔南、毕节  | 
	
	 0851-670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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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民族大学  | 
	
	 铜仁、遵义、黔东南  | 
	
	 0851-361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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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类(器乐、作曲理论)  | 
	
	 贵州大学  | 
	
	 不分地区  | 
	
	 0851-511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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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  | 
	
	 贵州民族大学  | 
	
	 不分地区  | 
	
	 0851-3610175  | 
	
贵州大学: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贵大太慈桥校区)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考试科目与内容
1. 考试科目及分值: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如考生参加二项或三项专业考试,将按作曲理论、少数民族特色、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顺序的第一项作为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2)专业主科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流行自备伴奏(CD碟);
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二首曲目;
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演奏;
3. 注意事项: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