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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制 |
内蒙古 |
学费/年 |
招生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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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四年 |
50 |
7200 |
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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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四年 |
25 |
7200 |
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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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30 |
7200 |
其他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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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四年 |
40 |
16500 |
其他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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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四年 |
40 |
7200 |
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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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70 |
10000 |
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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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四年 |
40 |
7200 |
美术 |
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其他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类别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如下原则录取:
1.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2.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3.报考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联考(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4.报考其他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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