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数字经济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专业、金融工程专业、保险学专业、投资学专业)、财政学类(含财政学专业、税收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资产评估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粮食工程专业)。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招生专业(类)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3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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