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在内蒙古按照“志愿清”原则投档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
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以各省投档成绩为准。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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