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所在地未明确具体投档规则的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该专业合作办学方为英语国家,除英语外,不宜其他语种考生报考。
美术类专业【不含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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