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分参照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等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3.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依据2023年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4.美术类涉及多个专业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投档成绩最低分,然后根据综合分高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
5.无数据统计的专业,第一志愿未满(如山西美术类、音乐、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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