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录取规则(含美术类)
2023-07-28 14:32:4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条件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条件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对普通类别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规则录取。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同分排序规则(特殊类型除外)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比较。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7.艺术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认可省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招生计划数100%设定调档比例录取,并按投档分数公布相关录取信息。在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档比例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3)在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成绩,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8.专业调剂及退档

  (1)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对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而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对直接投档到专业且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9.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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