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艺术学院美术专科专业录取原则调整
2018-07-09 13:34:3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美术专科专业录取原则调整  根据鲁招考委[2018]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因此我校美术
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美术专科专业录取原则调整

  根据鲁招考委[2018]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因此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原录取原则与之不符,应按照省考试院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专科专业名称  原录取原则  现录取原则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进档考生,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成绩

(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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