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8-07-02 10:30:5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8年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8年音乐类统考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专业主试为钢琴、手风琴、声乐,除长调和呼麦)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马头琴方向,专业主试必须为马头琴),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专业主试必须为长调、呼麦)、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专业主试必须为雅托克(蒙古筝)、四胡、三弦、杨琴、笛子、好毕斯、潮尔、牛角号、打击乐、口弦)全部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统一排序后(主试不分类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凡填报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专业、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8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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