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8-01-22 16:18:08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三)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四)除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外,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艺术文和艺术理单列招生计划的省份和专业,分别按艺术文和艺术理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下同)×50%+文化考试成绩(按750分制,下同)×50%。

  2.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40%+文化考试成绩×60%。

  4.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150分制,下同;广东省除外)。

  (五)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广东省进档考生在英语科目考试成绩达到75分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艺术类本科术科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达到75分的基础上,按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和所有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按考生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如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对于投档及录取方式有特殊政策,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八)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九)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美术类专业学习。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北京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 珠海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上一篇:2018年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8年湖北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美术高考网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