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6-08 13:09:3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艺术类专业含音乐学、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录取。省外

 
   艺术类专业含音乐学、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录取。省外各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出现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美术学等专业为7000元/年;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为9000元/年;舞蹈学专业为11000元/年。
    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电话:0917-336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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