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3-03 15:16:34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使用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40%+校考成绩*60%)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录取规则 艺术类 中华

上一篇: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6年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美术高考网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