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三峡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3-02 17:30:58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①重庆、浙江、四川、、安徽、海南、宁夏、内蒙古、新疆考生参加由生源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②河北、江

  ①重庆、浙江、四川、、安徽、海南、宁夏、内蒙古、新疆考生参加由生源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②河北、江苏、江西、广西、甘肃、山西、黑龙江考生参加生源省(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美术专业校考。

   录取规则:依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专业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省内招收各专业的综合成绩统一排序),其中重庆市考生专业成绩23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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