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2015-12-14 17:17:49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相应类别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 美术类专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相应类别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 美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

  ★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舞蹈学专业:

  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数+专业分数)。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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