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汉口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2015-12-10 14:08:16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汉口学院(民办院校,原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文化成绩从高到
   汉口学院(民办院校,原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继续同分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湖北考生,美术专业必须参加湖北省联考且联考成绩合格,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必须参加湖北省2014年艺术类非美术专业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校际联考且联考成绩合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非美术类)专业的山东省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在文化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省美术类及其他省份所有艺术类专业,承认当地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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