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贺州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5-10-27 10:08:48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在本省最低控制
 
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在本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三)我校未设点校考的省份或专业,以省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设点校考的省份和专业,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芳林路147号(邮政编码:542899)

  (二)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774—5201598、5201698、5228686、5228683(传真)

  音乐学院(音乐学、舞蹈学专业):0774-5220242/5228526

  设计学院(美术类专业):0774-5220443/5228525

  文化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0774-5288051/5289475

  (三)招生网址: www.hzu.gx.cn/zsb

  (四)邮箱:hzxyzsbgs@163.com

更多查看:贺州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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