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5-10-26 16:28:48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
录取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我校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其他专业志愿视为无效),不允许专业调剂。
    4.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其他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并且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除外);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4.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报到后,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6.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431-85099901,84536270;美术学院0431-84536535;传媒科学学院0431-84536486;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7.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8.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enu.edu.cn

更多查看: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东北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 艺术类

上一篇:2015年四川外国语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美术高考网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