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农业大学美术类录取规则
2014-07-30 13:43:0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不组织统考的省份除外),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不组织统考的省份除外),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录取原则:

  (1)江西省:达到江西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凡参加我校环境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所计算的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分省排序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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