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考原则上在高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高校须向省招考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校考,并接受省招考院的指导和监督。未经批准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其校考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决。
3.我省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若高校对我省省级统考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可与省招考院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4.凡我省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省内高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我省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招生,不再组织校考。如高校对招生专业有特殊选拔要求,可向省招考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
5.我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高校(除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外)招生的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校考。
6.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专业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中进行校考。未取得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无资格参加高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
7.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我省承办省外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校考的唯一考点。在我省组织校考的省外高校须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信息登记表》(见附2),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艺术类招生简章(含电子版)、在我省考试的拟定时间和有关要求报送黑龙江东方学院考点,以便沟通商定高校在我省校考的具体日程安排。同时,黑龙江东方学院汇总后在报名网站上对外公布在我省组织校考高校的艺术类招生简章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招生专业等信息,以便考生报考。
黑龙江东方学院考点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真):0451-86655180,联系人:姜老师。
省招考院联系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邮编:150090,联系电话(传真):0451-82376200,联系人:陈科长。
8.考生参加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9日开始。
报名方式:登录“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dfxyzj.com/)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时间:2020年2月2日开始。
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9.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参加美术类本科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持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报名。
高校可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对美术类考生是否取得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审验。
10.高校校考结束后,通过“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准确、及时向我省报送艺术类校考考生报名信息和校考成绩信息。省招考院下载校考报名和成绩信息,集中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