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
2015-10-20 14:48:47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中国美术高考网讯: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
  中国美术高考网讯: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专业类别,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5年1月28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1]3号〉),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3]2号〉),以上考试大纲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见〈湘教通[2013]474号〉)为准。

  二、专业统考安排

  (一)音乐类、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

主科(任报一类)

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

60%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钢琴

器乐

2

视唱

10%

3

练耳(笔试,30分钟)

10%

4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10%

5

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

10%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

理论作曲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25%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25%

③钢琴

20%

2

视唱

10%

3

练耳(笔试,30分钟)

10%

4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10%

  舞蹈类(即音乐类专业考试中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其成绩既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也是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15年1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凭《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声乐、舞蹈、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主科

地区

时间

第一批

声乐

长沙、株洲、湘潭、

常德、益阳、张家界

1月1日上午

第二批

声乐

衡阳、邵阳、岳阳、娄底、

郴州、怀化、永州、自治州

1月1日下午

第三批

舞蹈

全省各市州

1月2日上午

第四批

钢琴、器乐、

理论作曲

全省各市州

1月2日下午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北院体育馆(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主科、副科、视唱三项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试;②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在湖南师范大学北院“至善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3日;③和声和作曲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教室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4日;④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考生现场报到时所发《音乐统考考生通知单》;⑤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二)美术类

  1.普高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写8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试;衡阳市考生到衡阳师范学院考点考试;邵阳市考生到邵阳学院考点考试;岳阳市考生到岳阳市招办直属考点(岳阳中学)考试;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学院考点考试;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学院考点考试;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永州市第四中学)考试;怀化市考生到怀化学院考点考试;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考点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8日至9日到相应的考点报到缴费(其中,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报到,长沙市内五区的考生8日上午报到,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四县〈市、区〉的考生8日下午报到,益阳市的考生9日上午报到),1月10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时间

1月10日

上午

8:00-11:00

素描

11:15-11:45

速写

下午

2:00-5:00

色彩

 

  (3)请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各派一名考务人员于2015年1月6日下午到我院报到,参加7日上午9:00召开的考务会议,领取试题及相关考试资料。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于1月11日按考务要求将试卷和《监考情况登记表》等考务资料送达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4)我院委托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设在本辖区考点的组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2.职高美术类

  考试时间安排与普高美术类相同。2015年1月9日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

  (三)服装类(职高)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静物素描8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80分钟)、服装纸样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工艺9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满分39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9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13日。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

  (四)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

分值

T台模特

平面模特

形体测量

120分

100分

上镜效果

40分

60分

T台表演和展示

100分

80分

知识问答和才艺

40分

6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14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1月15日至17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五)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考试环节

考试科目

分值

笔试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12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面试

自我介绍

10分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40分

回答考官提问

3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笔试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50分

面试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100分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15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10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11日至15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时间

1月11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下午

2:30-4:30

影视作品分析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16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17日至20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8日上午9:00~10:00。

  (六)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20分、文艺常识3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2日至3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10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10日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报到缴费,1月11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时间

1月11日

上午

9:00-10:30

书法临摹

10:30-12:00

书法创作

下午

2:30-4:00

国画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类

考试环节

考试科目

分值

影视节目制作类

笔试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100分

电视画面组合

100分

电视作品分析

100分

摄影摄影类

面试

自我介绍

10分

摄影作品分析

50分

回答考官提问

40分

笔试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10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影视节目制作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2日至3日报到缴费,考试(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时间

1月5日

上午

8:30-10:30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11:00-12:30

电视画面组合

下午

2:30-4:30

电视作品分析

  (2)摄影摄像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2日至3日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6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时间

1月5日

上午

9:30-11:30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下午

1:30-3:30

影视作品分析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4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对考场条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违规考生我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对存在工作人员违规的考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各类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评卷点)将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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