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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试时间


时间:2016-01-30 来源: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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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师范)专业在江苏、江西、湖南使用省统考成绩,音乐表演(含流行演唱、演奏、舞蹈)专业在江西、河北、湖南使用省统考成绩,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含流行演唱、演奏、舞蹈)专业在山东省单独组织校考。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科类

考试地点

1月18日至2月19日网报
wsbm.sdzk.gov.cn/art

2月23-24日

艺术文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素质(60分):视唱。

  (2)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含流行唱法,音乐剧唱法,以上两种唱法可自备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以上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3)加试科目(40分):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可以不加试其他科目;以器乐为主项的考生,则必须加试声乐。

  专业考试费200元(初试、复试一次进行)。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素质(60分):视唱。

  (2)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含流行唱法,音乐剧唱法,以上两种唱法可自备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舞蹈(含现代、流行、爵士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3)加试科目(40分):自愿加试,可从器乐、声乐、舞蹈中任选一项。

  专业考试费200元(初试、复试一次进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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