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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信息


时间:2016-06-09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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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招办

   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二西路3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及学习年限: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平行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份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四)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非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六)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

  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31679608

  传 真:024-31679608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二西路39号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10167

  学院网址:http://www.lshhxy.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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