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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时间:2016-01-06 来源: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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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

  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迄今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素有“巴国故都”、“千里乌江第一城”之称的重庆市经济强区——涪陵。

  办学条件优良 学校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占地面积133公顷(近2000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学校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有沪渝高铁、渝怀、南涪等3条铁路和重庆三环、沪渝(南线)、渝涪等3条高速公路贯通境内并与周边省市相连;学校有完善的教育教学设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5千多万元,馆藏图书135余万册,体育馆、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一应俱全;学校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900余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10人,副教授267人,博士151人,兼职博士、硕士生导师36人;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创新平台11个,省部级共建研究基地4个,省级创新团队3个。构建起了学科资源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学科体系与办学定位相适应、学科能力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学科生态系统。

  办学特色鲜明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式办学,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办学行为上,学校立足于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实践操作中,学校充分利用校地合作实践平台,改革教师教育体系,探索产教融合机制,打造“应用型人才培养共同体”,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目前,学校专业涵盖文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工学、农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多学科相互融合、各具特点,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社会声誉良好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近3年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全国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大赛、全国高等院校化学专业师范生教学素质大赛 、全国高师学生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竞赛、计算机应用技能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200多项、省(市)级奖400多项;学校是“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培养的学生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形象著称。

  对外合作成效显著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推广中外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波兰、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几十所高校开展了合作与交流。近年来,通过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交换生项目”、“本硕连读项目”等渠道先后选送数百名在校大学生赴国外学习,同时,学校自2004年以来先后招收了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日本、韩国、泰国等国的留学生,切实提高了我校在国际上的声望与地位。

  招生专业/分省计划

专业 省份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 音 乐 学 音 乐 表 演 舞 蹈 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江苏 35(含数字媒体艺术5雕塑5名) 15 6 6 12
湖南 15 6 10 12
甘肃 30 15 10 8 15
福建 20 12
广西 25 12 5
河北 30 声乐15器乐10 10 25
山西 30 15 10 10 15
江西 20 10 6 10
山东 30 12 6 10

  *招生计划为意向计划,可根据各省考生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江苏 1月28日 1月23日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类)
湖南 2月22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甘肃 1月21日 1月28日 1月28日 兰州艺术学校(美术类) 兰州艺术学校(音乐舞蹈类) 甘肃广播电视学校(播音与主持类)
福建 1月30日 1月28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类)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类)
广西 1月23日 1月19日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类)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舞蹈类)
江西 1月16日 1月27日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美术类) 南昌师范学院(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河北 3月1日 3月2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美术类)
山西 1月23日 2月18日 1月25日 太原师范学院(美术类)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舞蹈类) 山西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类)
山东 2月17日 济南市招生考试中心(音乐舞蹈/播音主持/美术类)

  *考试时间如与考点公布的时间不一致,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

专业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美术类 播音与主持
考试科目 主项70% (演唱或演奏) 视唱30% 主项80% (演唱或演奏) 视唱20% 基本功50% 成品舞50%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朗诵100分 评述200分

  *各专业报名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友情提示

  1.招生对象:文理兼招。

  2.合格比例:合格证按1:4比例发放。

  2.学费标准:依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3.成绩查询:考生3月15日后在我校网站(长江师范学院主页→招生就业→招生信息→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合格考生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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