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5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5年北京服装学院录取调整


时间:2015-02-04 来源:中国高考美术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bnei2跳转页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紧急通告:关于调整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部分专业录取原则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对2015年1月4日公布的《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做如下调整:

1.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与时尚设计实验班)、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文化与传播实验班)、产品设计(艺工融合联合教学实验班)分别在学生入学时进行选拔组建。

2.在我校专业考试(校考)及文化考试(高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造型艺术系美术学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商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考生文化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如果文化折算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3.其他专业录取原则不变。

调整后的招生简章已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我校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按照2015年1月30日公布《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特此通告,望广大考生周知。

附件:《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欢迎进入:北京服装学院 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