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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康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16 来源:安康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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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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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专业:①组织校考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②承认省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邮政编码:7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招生办)
热忱欢迎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

欢迎进入:安康学院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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