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5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5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14 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bnei2跳转页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
2.考生必须在取得生源省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单考,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合格证”。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在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的70%、文化课成绩的30%的计算综合分(注:有校考的省份,术科成绩为我校校考成绩,无校考的省份,术科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参考术科分,按“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于四月中旬在网上查询,专业合格证将于四月中下旬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此前有关成绩的咨询事宜均不受理,请考生及时留意网上通知。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gdin.edu.cn
美术学院:http://www.gdin.edu.cn/点击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0-38265603(招生办)、020-38256713(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20-38265402

 

欢迎进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