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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美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1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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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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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培养、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录取:4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考号及身份证号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投档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入学后,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2、培养:2015年美术学院实行大类招生,设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两大类。美术学包括美术学专业(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平面)四个本科专业方向。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五个本科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在专业志愿栏中填写大类名称:美术学或设计学类及其代码。新生入学后实行“1+3”培养模式,即大学第一学年统一进行基础课培养,第二学年按考核积分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专业方向进行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4、学费、住宿费、奖学金:①学费:每年10000元/每生,住宿费:每年500至1500元/每生(按所入住的学生宿舍标准收费)。如2015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校学年评奖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学校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咨询,欢迎报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邮编:510631

   

咨询电话:(020)85211098(校招生办)、85211338(美术学院)

   

网  址:http://zsb.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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