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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09 来源:湖北民族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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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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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没有统考的省份,认可同类批次学校的专业合格线)。
3、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入学资格审查: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校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 话:(0718)8439097 8438300 18986868255 18986868256【学校招生办公室】(0718)8439806 【艺术学院】(0718)8438185 【文学与传媒学院】
传 真:(0718)8439097  网 址:http://zsxx.hbmy.edu.cn
邮 箱:hbmyzsxx@163.com  QQ答疑:159291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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