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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潍坊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山东)


时间:2015-01-09 来源:潍坊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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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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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9个本科专业和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及毕业生待遇

  我校上述各专业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政策和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体检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相应的本科或专科专业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中奥合办的音乐表演专业经奥方考试合格者,可颁发奥地利或国际上认可的相应资格证书。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招办电话:0536—8785173 网址:http://zsb.wfu.edu.cn

欢迎进入:潍坊学院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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